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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42322llws-004-2018-0005 发文字号文政办函〔2018〕41号
发文机关bet365体育 发文时间2018-06-05
标题关于印发文水县不可移动文物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文水县不可移动文物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文水县不可移动文物核查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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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5月3日

 

文水县不可移动文物核查工作方案

 

  2007年至2011年,我省开展了为期5年的第三次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文水县共登记确认不可移动文物414处。由于自然和人为等因素的影响,不可移动文物的保存状况不断发生着变化。按照省委骆惠宁书记“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在文物安全保护和合理利用上,强化工作措施,切实解决突出问题,要通过深化改革,处理好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关系,进一步明晰文物保护责任。在做好县保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工作的同时,对县保以下不可移动文物再次组织检查,筛选一批加以重点保护”和楼阳生省长“上对五千年文明负责,下对子子孙孙有交代”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全省文物安全暨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摸清我县文物家底,推进不可移动文物动态管理,根据省文物局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不可移动文物核查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以《不可移动文物目录》为线索,重点核查、记录全部不可移动文物的保存状况、管理状况、产权归属、安消防设施状况,对消失文物和“三普”工作中拆分登记的、本属同一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作出说明,填写《不可移动文物核查登记表》。

  二、时间安排

  核查工作从2018年4月开始,至7月底结束。

  4月中旬,召开动员会,进行工作安排部署。

  4月中旬——7月10日,完成县域内不可移动文物实地核查,填报相关表格。

  7月10日——7月15日,对核查数据进行统计,并上报市文物主管部门。

  7月15日——7月31日,根据省、市反馈意见,汇总整理核查成果。

  三、工作方法

  1、根据省文物局编制《不可移动文物核查登记表》和县域《不可移动文物目录》,以县文物旅游局为主,组织精干力量和得力人员(有普查经验者为宜),依据《不可移动文物目录》,逐处实地核查。每处不可移动文物要据实填写《不可移动文物核查登记表》,并拍摄1-2张照片。对拟撤销或已经消失的不可移动文物要逐处填写《不可移动文物撤销(消失)登记表》。

  2、由县文物旅游局确定专人汇总,形成核查成果分析。成果主要包括:核查报告;汇总后的《不可移动文物核查登记表》;拟新增市县保单位名单;《不可移动文物退出(消失)登记表》;《山西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认养项目情况统计表》;《市县政府文物保护工作基本情况表》等。

  3、各乡镇要确定专人,配合做好文物核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不可移动文物核查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安排的一项重要任务,县文物部门和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核查工作顺利进行。

  2、精细组织。文物旅游局要选派得力人员负责核查工作,严格对照填表说明填写相关信息,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

  五、联系人

  县文物旅游局:李亚兵 13327583330

                  武文琦 18534884343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苍儿会办事处分管领导或指定的联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