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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42322llws-003-2018-0003 发文字号文政办发〔2018〕4号
发文机关文水县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18-03-15
标题关于进一步强化青银高速(文水段)通道绿化管护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强化青银高速(文水段)通道绿化管护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通道绿化工程是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六大造林绿化工程中的重点项目加强通道绿化管护是强生态治理环境保护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环节。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通道绿化管护工作的通知》(文政办发﹝2007﹞174号)就通道绿化管护工作事宜做了规定,原规定补助期限已于2014年底到期,2015年青银高速(文水段)通道两侧又进行了补植补造,占用通道两侧耕地情况发生了变化,为保护好通道绿化成果,现就今后青银高速绿化管护工作及补偿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强化落实

按照“属地管理,树随地走”的原则,青银高速通道绿化涉及的乡镇、村主要领导是本区域内通道绿化管护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涉及各乡镇、村要建立通道绿化管护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到人。通道绿化所植树的所有权、使用权归所占土地使用权者享受租地补偿费,同时是通道绿化管护的主体,负有对通道绿化所植树木的管护责任,出现短缺的要及时补植;有人为毁坏的要及时举报,由县林业局会同相关乡镇依法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租地补偿费的标准及兑现办法

(一)租地补偿费的兑现标准

补偿标准:川地、水浇地每年400元/亩;旱坡地每年170元/亩。

(二)兑现办法

1、签定租地协议书县政府与有关乡镇政府签定一式两份协议书,县政府签订的协议书由林业局保管,并代表县政府监督相关乡镇履行协议;乡镇政府与村委签定一式三份协议书,其中一份交林业局备案;村委与所占地使用权者签定一式四份协议书,其中分别交乡镇政府与林业局各一份备案。

2、强化监督检查每年兑现补偿费用前,由林业局负责对有关乡镇、村个户通道绿化管护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根据管护情况兑现。管护制度建全,责任落实到人,树木管护到位,树木保存完好的,全额兑现当年的租地补偿费否则暂缓兑现,待整改完善,经检查合格后兑现。

3、补偿费拨付方式县级租地补偿费拨付至林业局,由林业局负责根据检查情况拨付到乡镇,乡镇根据林业局拨付情况兑现给占地使用权者。

(三)补偿年限

2015年开始补助,共补八年(暂定),先行补发2015年至2017年补偿费2018年后按照此通知执行。

(四)通道绿化边道问题解决办法

为解决因通道绿化影响农民进出农田作业问题,在影响农事作业的通道绿化带外侧预留3米宽的边道,所占面积按通道林带租地标准补偿,所留边道由乡、村负责落实,未落实的不予补偿。

特此通知

 

附件:青银高速文水段占地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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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2

 

 

 

附件 

青银高速文水段占地情况统计表

乡镇

合计(亩)

水地(亩)

旱地(亩)

开栅镇

小计

182.43

182.43

 

宋家庄

21.55

21.55

 

中舍

14.11

14.11

 

开栅

87.77

87.77

 

北徐

59

59

 

马西乡

小计

296.452

295.552

0.9

马西

105.87

105.87

 

穆家寨

97.38

96.48

0.9

孝子渠

91.402

91.402

 

河西

1.8

1.8

 

孝义镇

小计

56.35

55.05

1.3

马东

12.55

11.25

1.3

乐村

43.8

43.8

 

凤城镇

小计

244.3

228.3

16

南徐

21.54

12.14

9.4

章多

47.58

47.58

 

北街

5.81

5.81

 

沟口

35.67

29.07

6.6

土堂

19.1

19.1

 

南街

12.2

12.2

 

西街

15.5

15.5

 

南峪口

86.9

86.9

 

合计    县计

 

779.532

761.332

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