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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42322llws-003-2018-0006 发文字号文政办发〔2018〕10号
发文机关文水县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18-05-02
标题关于开展除患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除患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刻汲取大同县后铺村“12.31”非法土炼油爆炸事故教训,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除患攻坚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取缔“土炼油”“三黑”“小化工”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企业摊点,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决策部署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坚守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打击整治范围 

  打击三黑(黑加油点、黑加油站、黑加油车)问题。 

  (二)打击“土炼油”等土小企业。 

  打击小化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易燃、易爆、易制毒等危险化学品行为。 

  四)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打击非法违法液化石油、天然气充装行为。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2018年3月20日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排查阶段(2018年3月20日至4月1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所辖范围内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排查。要地毯式、拉网式,不留死角、不漏一户的排查。真正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村不漏地块的逐一排查,并分类造册,登记立卡,建立台账。各乡镇人民政府将汇总表报县安委办备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4月11日至6月1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主动会同各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对摸排出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做到发现一处,坚决取缔打击一处,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集中整治工作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2018年6月12日至7月12日) 

  县安委办要通过交叉检查、跟踪督导等方式,对基层开展“除患攻坚”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除患攻坚”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本行业领域“除患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2018年7月13日至2018年年底)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对开展“除患攻坚”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7月20日前报送县安委办。县安委办要组织督查组对重点乡镇进行督查检查,并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交流“除患攻坚”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除患攻坚”回头看工作,防止非法违法行为死灰复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为本次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是本次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提高认识,严守安全生产底线,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属地管理”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组织专门人员,对辖区内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地毯式摸排打击,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负责,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排查取缔情况要及时上报县安委办,由县安委办汇总后上报县委、县政府 

  (二)突出重点,形成氛围。要重点排查取缔“土炼油”“三黑”、小化工,坚决做到“全覆盖、零容忍”,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打击。要广泛发动群众,动员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线索,形成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责任,严肃追责。要层层落实排查取缔责任,对工作应付、不作为、慢作为以及排查不到位、取缔不彻底,特别是对本地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现象未能及时发现,被媒体曝光或上级部门批办和查办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上级和其他部门移交、督办案件推诿扯皮,消极应对以及接到举报有案不查、压案包庇或充当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保护伞”的要严肃追责。 

  (四)掌握信息,及时报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打击整治进展情况以及最新摸排出的非法违法企业名单形成书面材料,由主要领导签字后书面上报县安委办。 

  联系电话:0358-3416899 

  电子邮箱:wsxaqjgxx@163.com 

   人:袁琦  1863641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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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3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