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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42322llws-003-2017-0035 发文字号文政办发〔2017〕70号
发文机关bet365体育 发文时间2017-10-11
标题关于印发文水县2017年冬季清洁供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文水县2017年冬季清洁供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文水县2017年冬季清洁供暖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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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9月5日

 

文水县2017年冬季清洁供暖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行动计划》、《关于进一步控制燃煤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县燃煤综合管控水平,扩容冬季清洁取暖面积,持续改善县域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吕梁市2017年冬季清洁供暖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以改善县域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重点,认真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按照“市场运作、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充分考虑现实条件,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在县城建成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全面实施以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为主要方式的冬季清洁供暖工程,进一步加强散煤污染治理,探索建立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消费方式。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运作、企业为主。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在继续扩大集中供热覆盖面的同时,严格通过招投标程序,公开透明、科学选择电采暖设备供应厂商和煤改气、煤改电承载企业,在充分尊重用户承受能力、主体意愿、自愿选择适合的技术路径和替代设备的前提下,由企业为主,积极推动煤改气、煤改电建设。

  (二)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统筹考虑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大气污染防治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生态环境达标要求、能源消费结构、用能需求特性和居民采暖习惯、承受能力及不同电采暖方式技术经济特点,科学选择先进适用、经济可行的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等方式,分类加以推进。

  (三)政府推动,落实补贴。按照省、市统一安排,县政府成立2017年冬季清洁供暖工程领导组,制定完善扶持政策和补贴政策,全面加强统筹协调,加快“煤改气”、“煤改电”推广工作,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

  三、推广范围和类型

  (一)推广范围

  1、集中供热。在县城建成区和文水经济开发区实施。

  2、煤改气。在县城建成区集中供热管网暂无法覆盖的区域;人口相对集中、燃气管网可以到达的建制镇或行政村;完成保温改造的现有居民建筑、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绿色建筑;城乡学校、乡镇商业网点,办公楼、企业厂房等需间隙性供热场所。

  3、煤改电。在集中供热和天然气管网难以覆盖的以下区域:重点是县城(规划区)内居民住宅;及学校、医疗机构、机关(事业单位)、高速公路收费站管理办公区、旅游景点、村委等公共建筑;工商经营户、宾馆、酒店等服务业建筑等。非县城(规划区)范围用户有改造意愿的,按本方案政策落实并同步实施。2017年,先期在马西乡、开栅镇两个乡镇机关办公楼试行“煤改电”试点。

  (二)推广类型

  1、煤改气。本着“气源充足、就近接入”的原则,采取管道气为主、液化天然气(LNG)和压缩天然气(CNG)为辅的方式推广。结合实际,在面积较大的居民小区,尤其是原为燃煤锅炉供热、原有管网设备利用率高且改造成本低的小区、社区、学校等区域,推广区域性燃气采暖锅炉。在分散的独立居民住宅等区域,推广燃气壁挂炉。

  2、煤改电。采取集中或单户改造的方式推广,在确定的居民家庭、办公场所等试点区域,推广空气源热泵、电常压热水锅炉、电壁挂炉等取暖形式。

  四、主要目标和工作步骤

  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进度,确保2017年10月底前完成全县10681户冬季清洁供暖工程任务,其中:集中供热9793户、煤改气850户、煤改电38户(2017年煤改电任务5291户,其中5253户共计597499平米经调整为集中供热替代,剩余38户3700平方米实施“煤改电”改造)。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7年8月10日-2017年8月31日)。

  (二)完成县城建成区未集中供热区域的摸底调查和基础数据收集,启动开发区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加快供气主管网扩容扩建工作,原则上实现建成区的燃气主管道全覆盖(包括条件成熟的建制镇、行政村的主管网覆盖);划定“煤改电”、“煤改气”区域,做好“确村确户”和技术改造方案制定工作;出台本县“煤改电”、“煤改气”配套补贴政策。

  (二)工程建设阶段(2017年9月1日-2017年10月31日)。

  集中供热。县城集中供热扩面工程,完成主次管网、换热站建设和设备安装、打压调试等工作,11月1日按时供热,新增供热面积152万平米;完成开发区集中供热管网建设、设备安装及打压调试等工作,11月1日按时供热,实现供热面积35万平米。

  煤改气。完成850户供气二次网(调压站到用户管道)和燃气采暖锅炉到用户的供热二次网建设;完成燃气壁挂炉品牌入围招标、设备到货安装及调试运行等工作,确保11月1日按时实现供热。

  煤改电。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电采暖设备供货厂家,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等工作,确保11月1日按时实现供热。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7年11月1日-2017年11月10日)。

  由县冬季清洁供暖工程领导组组织对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验收,验收通过后,对煤改气、煤改电承载企业和用户落实补贴政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冬季清洁供暖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有效改善冬季环境空气质量,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政府办副主任、供热办主任、住建局局长、经信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发改局、财政局、农委、教科局、环保局、公安局、安监局、工商质监局等单位和凤城镇、开栅镇、马西乡、孝义镇等涉及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冬季清洁供暖工程建设领导组,领导组下设三个办公室,集中供热扩面工程办公室设在供热办,办公室主任由郭委东同志兼任;煤改气工程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志英同志兼任;煤改电工程办公室设在经信局,办公室主任由桑志民同志兼任。三个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推进建设等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按照职责分工,县城集中供热扩面工程和开发区集中供热工程由供热办负责,开发区、住建局配合,炬能供热公司负责实施完成。“煤改气”由住建局负责制定具体改造技术方案,并指导督办做好确村确户等工作,组织通过招投标,选择具有安全服务保障能力的合法供气经营企业实施。“煤改电”由经信局制定具体改造技术方案,并指导督办做好确村确户等工作,组织实施好煤改电相关工作。

  (三)落实煤改气、煤改电补贴政策。

  “煤改气”供热改造:对燃气公司,市、县两级按照改造1户0.8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该补贴含一、二次管网敷设、路面开挖恢复、燃气采暖设备、燃气灶具的配套和安装等费用。燃气公司负责相关设备的采购,并对设备安全运行予以保障。户内采暖系统改造费用由居民自行负担。实行“煤改气”供热居民,采暖季居民用气价格不执行阶梯价格。每户居民每个采暖季由市、县两级给予1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补贴不超过2400元,超出部分由居民自行负担。

  “煤改电”供热改造:电网改造资金由市、县两级与电网公司共同筹集,市、县两级共补贴总投资的30%(2万/户),电网公司负责总投资的70%(2万/户)。居民“煤改电”用电取暖设备费用,市、县两级每户补贴不超过2.4万元,不足部分由用户承担。对于“煤改电”供热改造后的居民用户,执行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每个采暖期每户补贴用电费用最高不超过2000元。

  (四)强化监督考核。为切实强化管理和监督,防止局部政策失效、落实走形和套取补贴资金等情况的发生,确保资金安全和政策实效。县冬季清洁供暖工程领导组各个办公室要加强对“煤改气”、“煤改电”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按时对工程建设、资金使用、工程验收等进行严格的考核验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五)强化协调配合。涉及“煤改气”、“煤改电”采暖产业发展的发改、经信、财政、国土、环保、住建、工商质监、电力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结合部门职能,积极为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提供便利。同时,各有关部门、涉及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抓紧调查摸底,细化措施,确保“煤改气”、“煤改电”工作顺利推进。

  (六)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做好群众发动工作,借助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展览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采暖“煤改气”、“煤改电”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全面提高群众认知度和接受度,积极营造利于试点推广的良好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