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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42322llws-002-2017-0018 | 发文字号:文政发〔2017〕23号 |
发文机关:文水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时间:2018-03-01 |
标题:关于落实和承接市政府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
县直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和承接省政府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吕政发〔2017〕30号)文件精神,我县需对应取消的行政职权事项共4项。
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取消行政职权事项的落实工作。对取消的事项,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监管责任,防止出现管理真空,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要按照《山西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同时完善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下载:吕政发〔2017〕30号取消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共4项).xlsx
文水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