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6-02 20:26 大 中 小 来源: 文水县政府办
散煤燃烧是影响城区空气质量的重要污染源,据环保部门监测,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燃煤设施导致城区空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细微颗粒等多项指标居高不下。为此,县委、县政府决定,将县城建成区划定为禁煤区,并下发《关于全面取缔城区营业性燃煤锅炉等燃煤设施的通告》,全面淘汰取缔营业性燃煤设施。
为推进营业性燃煤设施取缔工作顺利实施,县政府根据行业领域,将建成区内营业性燃煤锅炉取缔拆除任务分解落实到12个责任单位,各单位深入机关、学校、村委、商店、餐饮、工商营业网点等,宣传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政策,积极引导营业性燃煤设施用户自行拆除。广大用户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主动拆除燃煤设施,替代使用清洁能源。截至5月31日,县城建成区已拆除锅炉等燃煤设施160户。
6月1日,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听取相关部门燃煤设施取缔进展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下一阶段拆除工作。会议要求,要加快营业性燃煤设施淘汰取缔进度,环保部门加大对燃煤设施违法排污处罚力度,公安、环保、工商质监、食药监等单位组织专门力量,对在规定时限内拒不自行淘汰取缔的用户,予以强制拆除。要加大督查力度,严格按照“两断三清”标准进行验收。要加强排查摸底,实行动态管理,对新发现的燃煤设施,要及时纳入取缔清单,督促淘汰取缔,确保实现燃煤设施“清零”目标。